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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复试】聊城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7     

 

聊城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聊城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明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学院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招生单位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一)坚持“严格标准、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小组成员应为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正式在职人员。学院领导小组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科学规范识才选才的能力。

(三)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

(四)复试小组要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要留有完整的复试记录,各招生学院要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加试、笔试和面试),音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督察员签字后送招生工作处,存放保密室三年以上。

(五)复试小组应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认真检查。核查无误后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数据一并送招生工作处审核。

三、调剂专业需求及调剂专业条件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集体讨论,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调剂条件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一志愿专业代码

一志愿专业名称

1

071000

生物学

071000

生物学

071003

生理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71006

神经生物学

071007

遗传学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四、调剂生遴选原则

依据学院学科发展方向和师资条件,学院对调剂生遴选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国家线,且达到A类地区调入专业国家线,含单科和总分要求。

3. 符合学院设定的调剂专业需求及调剂专业条件(工作方案第三条)。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英语统考为英语一。

6.优先接收专业课考试含有细胞生物学、普通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遗传学的考生进入调剂复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8.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比例、时间安排及收费

1.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2.复试比例

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为调剂计划的400%。

3.复试时间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详细时间安排按照学院网站公布时间。

4.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调剂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远程复试考生可以通过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入学时将原件上交招生单位进行复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签署《自考生承诺书》

2.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3.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专业笔试(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为每人5-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为每人15-2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必须是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学院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院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发布复试通知,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系统通知考生,请考生做好复试准备、保持电话畅通。

3.学院复试小组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招生工作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4.学院组织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方案发布的时间内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工作,做好资格审核、成绩评判、复试记录、结果报送的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各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

2.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2.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监督制度

聊城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536、0635-8239365。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破格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所有公示内容均须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容相同。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

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